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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智慧型手機,其實就是掌上型電腦再加上手機的功能,是本世紀很重要的發明,然而把它推升到流行高度的卻是蘋果的賈伯斯,一如他用 IPOD 把MP3 Player推升到時尚的地位,IPhone 無寧是一個潮流;然而我是不可能選擇它作為我的智慧型手機的,一如我買的MP3 Player不可能會是 IPOD 一樣,這就跟我永遠不會去買個 LV、Gucci、香奈爾…包包一樣,它們都是名牌,是屬於追求名牌的人購買的東西………


  原本智慧型手機不在我準備購買的物品之列,因為我的眼睛不好,這麼小的螢幕看得很吃力,我倒是對7吋型的平板電腦比較有興趣,10吋我是不考慮的,這麼大一台拿在手裡太顯眼,行動裝置就是隨處用都很方便也不突兀才行,10吋比較適合名嘴在電視上秀給別人看的,而我不是………


  老婆卻對智慧型手機一直躍躍欲試,雖然沒有急迫性,但也準備等現役的普通手機退休後讓她換一台智慧型手機用用,所以平常也會關注相關訊息,對各廠牌各機型也多有涉獵(當然不會包括蘋果),我沒有廠牌情節,包括山寨機都在我掃瞄的範圍內。


  我兒子擁有 IPhone 4 和 IPAD 2,也是一個果粉,一如所有的蘋果迷一般,把蘋果當成宗教式的崇拜和推廣,然而顯然他不是個稱職的推銷員,不但我毫無所動,連我哥哥(他的大伯)最終也買了HTC的Flyer 7吋平板;基於HTC是台灣之光,他也不好反對,就把氣出在韓國三星身上,一直數落三星的不是,所以我的選擇也避開了三星,算是給我兒子最基本的遵重。


  既然是幫老婆選的,當然以她的喜好為準,外貌協會是很重要的考慮,她的眼睛比我還差,所以螢幕不能太小,4吋以上才考慮,解析度當然越高越好,至於性能則是夠用就好………,最後我鎖定的是LG P970,雖然也是韓國貨,但至少不是三星的,而且LG不是台灣的競爭對手;我看上的是它的4吋Nova高亮度螢幕,800X480的解析度也很夠了,外型更是漂亮,而且它有白色與粉色的,雖然不是老婆最愛的紫色系,但也是排名第二的了………


  其實這只是我放在心中的選擇,因為在近期並沒有購買的時程表,也從未跟老婆報告過,等到真正要買的時候說不定有更好的選擇不是嗎?………然而世事難料,不但幫老婆買了一台,連我自己也擁有了一台並不在計劃中的智慧型手機………


  自從媽媽心臟手術之後,剛好兄弟姊妹都到齊了,每天到加護病房幫媽媽加油打氣,說些鼓勵的話,然而大哥請了一週的假之後還是得回北部上班,弟弟也要返回加拿大了,所以大哥就要我們大家錄一些自己的聲音,在病房循環放給媽媽聽,我接到這個任務之後當然很直覺的想到MP3 Player,但是不能用耳機聽,必須帶喇叭並且音質音量都要夠水準才行,在網上找了幾種價格也不便宜………,後來又一想,這MP3 Player已經是過氣的產品,而且我們已經不少台了,也沒什麼在用,給媽媽放音也只是短期的目的,於是智慧型手機就浮上腦海,它的音質音量都還OK,將來還可以當手機用,於是便帶著老婆去買了這台LG P970………


  老婆第一眼看到就驚為天人,選了一台粉色的(果真是外貌協會),買斷入手之後,她把玩一陣,嬌嗔的說『這麼漂亮的手機讓護士玩壞了怎麼辦?』………呃!………說的也是,還是再買台MP3 Player好了,立馬殺去大潤發,選來選去,在店員心不甘情不願的讓我們拆開試聽之後,發現不是沒有喇叭就是音量不夠,於是又買了一台智慧型手機,這次買的就是將來歸我所用的了,當然按照我的需求就是便宜又大碗,而且為了堵兒子的嘴,便選了4.3吋醜醜的台哥大TWM T3,所以突然之間,我們兩個人都有了一台智慧型手機………


  拿到加護病房給媽媽聽大家的錄音,效果還不錯,然而護士卻說『我們不能幫你保管這種東西,你每次進來自己帶著好了………』,呃!………折騰了半天,主要目的還沒達到,卻平白多出了兩隻智慧型手機………,護士拿出一台早已從我記憶中刪掉的笨重東西出來——CD Player——,『我們只有這個………』,呃!………早說嘛!回家把大家的錄音燒錄了一張CD,完成任務………有時候古早味還是很有用的………


  完全沒預警的擁有了自己的智慧型手機之後,只好去用啦!還好ROOT啦、market啦什麼的還蠻有趣的,於是便經常看到一對老夫妻在加護病房外面各自把玩著手機殺時間…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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